湖北加大扬尘治理力度 扬尘不达标一律停工整改 我省在近期检查发现,部分施工现场没有封闭围挡、车辆冲洗设施缺失、土方开挖过程中车辆带泥上路、拆除过程中无降尘措施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。昨日,记者获悉,我省下发通知,出狠招治理扬尘污染,对于降低扬尘防治标准、整改措施不落实的项目,一律停工整改,不达标准,不得复工,并依据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对违规单位从严处罚,公开通报和曝光。 据了解,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阶段目标和管控措施,在施工现场继续推行“五化”标准(工地围挡标准化、进出道路全硬化、冲洗平台自动化、降尘处理喷淋化、裸露土地覆盖化)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行总承包负责制,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,严格制定扬尘防治岗位责任制度和工作目标,加强对分包单位管理,层层落实工作责任。监理单位要把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重点工作范围,制定监理细则,加强监管。对造成施工扬尘的行为,及时制止,不服从监管的,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报告。渣土运输单位应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处置与渣土运输相关规定,渣土、砂石运输车辆必须封闭运输,装载渣土、砂石等货物严禁**载**限**速,严禁抛撒滴漏污染路面。强化环卫清扫单位的保洁管理。环卫清扫单位应根据季节、地域性等特点合理调整城市道路保洁频率,加大垃圾清运处置力度,保持市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。 各地住建、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县(市、区)的督导检查,对不严格执行建筑扬尘防治标准或因建筑扬尘防治工作不力被国家、省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地区,启动失职问责程序,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。